归因理论(Attribution Theory)是一种可以用来评估人们如何感知他们自己和别人行为的方法。 归因理论就是关于人们如何进行因果关系解释的理论。
美国心理学家海德在1958年最早提出了归因问题,1967年,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利发表《社会心理学的归因理论》,对海德的归因理论进行又一次扩充和发展。凯利将归因现象区分为两类:
凯利认为,人们对行为归因总是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:
凯利认为,对上述三个因素的任何一个因素的归因都取决于下列三种行为信息:
凯利还研究了归因中的错误或偏见。比如,尽管我们在评价他人的行为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,我们总是倾向于低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高估内部或个人因素的影响。这称为基本归因错误。
美国心理学家韦纳认为:能力、努力、任务难度和运气是人们在解释成功或失败时知觉到的四种主要原因,并将这四种主要原因分成控制点、稳定性、可控性三个维度。根据控制点维度,可将原因分成内部和外部。根据稳定性维度,可将原因分为稳定和不稳定。根据可控性维度,又可将原因分为可控的和不可控的。
韦纳归因的最基本的结论
归因理论的应用